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信息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 2021-04-25 16:04:00 打印文本

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城市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交办法〔202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支撑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和交通强国建设,更好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交通运输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以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推动“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巩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成果,展现新发展阶段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担当,为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二)基本目标。按照一年补短板夯实基础、两年提素质巩固提升、三年强能力全面达标的基本思路,分步实施提升计划,针对问题不足精准发力,统筹资源有序推进,力争到2023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取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尤其是能力素质提升制度性创新成果,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治素质 

  1.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以讲政治为统领,落实革命化要求,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环节,引导执法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优作风为关键,突出整治问题、肃清顽疾环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巡查、分类处理等方式,全面整治执法不廉、办案不公、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实现执法队伍风清气正。以强服务为落脚点,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环节,制定优化提升方案,实现专题教育成果长效化。 

  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把党建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各级执法机构要开展具有执法资格的领导干部、专职党务干部、其他非执法岗位干部定期到一线岗位以“包路段”的方式参与执法,推动党建与执法业务同布置、同促进、同考核、同兑现。将党性教育与业务培训一同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在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接受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设立“执法先锋”流动红旗,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提升专业素质 

  3.推进文化素质提升。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优先提拔使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领导干部。通过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共建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到2023年,基本实现县级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2021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省市分工组织开展业务轮训,促进各业务门类深度融合,满足综合执法对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要求。探索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执法人员日常培训教育和考试,实现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即时化、便利化、信息化。省厅负责建立省级交通运输培训师资库,制定执法人员考试总体计划,编制执法人员执法考试题库,分领域推出一批培训课程,举办各级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统筹开展法律类、专业类知识培训。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业务轮训工作,选拔建设本地培训师资库,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并定期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检验轮训效果。 

  5.推进法治素养提升。全面推行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开办法治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业务骨干授课,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6.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树立系统内部职业道德模范产生示范效应,通过诵经典、讲故事、省自身、谈感悟、作点评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精神。 

  7.提升心理素质。加强执法人员心理素质建设,适当开设心理辅导课程与户外放松活动,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心理健康测评,通过召开交流会、座谈会、执勤执法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个人心理调适,促使执法人员更好地状态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抵御负面因素的影响,更好地胜任执法工作。 

  (三)提升执法能力 

  8.加强军事化训练。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执法人员军事化训练总体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开展队列训练,提高执法人员服从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提升集体荣誉感,促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开展交通指挥手势训练,规范执勤动作、提高日常执法、事故处置、恶劣天气保畅、重要时段执勤等执法现场的组织和处置能力。开展体能训练,区分年龄、性别和岗位进行体能达标测试,切实增强身体素质,磨练坚强意志,保持旺盛精力和战斗姿态,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9.开展岗位大练兵。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厅制定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请放心的岗位大练兵,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现场执法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组织开展执法情景模拟演练,演练内容应涵盖交通运输各执法领域,以及事故救援、应急处置、交通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包括军事队列、交通指挥手势、体能、业务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执法模拟演练、“以案释法”、案卷制作、案卷评查等在内的业务大比武,分项目、分区域进行比武考核。通过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创新方法提高执法工作效能,使一批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精神风貌佳的执法业务尖子脱颖而出。 

  10.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在岗培养、在岗提升,加强专业执法知识培训,适时开展一些“短、平、快”的培训项目,拓宽现有执法人员的专业面,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年内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执法办案骨干能手300名以上开展分领域专项培训,在道路运政方面,通过邀请专家培训、各市分专题轮训等形式,主要讲授新《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涉及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法律法规新修订内容的调整要求,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在公路路政方面,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网络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进一步解读《公路法》、《公路安保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省厅《辽宁省路政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等国家、部、省关于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业务沟通交流,研究解决路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工程质量方面,通过线上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主要解读讲授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范本与实务,交流各市执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解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隐蔽工程取证难等问题;在港航海事水运方面,建立法律法规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辟在线答疑专栏,组织有关师资和专家实时在线答疑和交流,为广大一线执法人员提供远程单兵法律支持。 

  1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公布《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组织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定实施执法行为准则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规范现场执法行为。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最大限度消除行政执法中的模糊条款。严格法制审核,着重把好程序关,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外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明确案件集体审议的范围和形式,推进依法决策。

  (四)提升服务质效 

  12.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发放执法评议卡,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切实整改、及时处理,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形象。 

  13.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工作力度,定期分级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自评自查、互评互查,市、县级综合执法机构年度评查案卷数量不低于案卷总数10%。开展“以案释法”,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定期编印案例解读,汇编执法典型案例,省厅在全省共享经验。省定定期组织开展交叉对口督导,不定期开展执法明查暗访,加强对执法风纪、依法履职、廉政勤政、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和纠察。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全面运用好评议考核结果,全省给予20%比例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关注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成效,将系统内部考核评价和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相结合,运用媒体平台等通过网络问卷方式来接收公众对于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成效的反馈。探索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机制,到2023年,力争市级执法机构评估覆盖率100%、县级执法机构覆盖率不低于30% 

  14.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执法方式。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 

  15.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执法作为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 

  16.着力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交通运输基层站所领导进行初任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形成工作合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大对全省指导力度,定期开展调度。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方式步骤、工作重点,将各项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预算。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示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展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联络交流。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人制度,明确具体联络人员,加强联络沟通,定期报送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分享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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