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问题突出整治,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我厅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40859件,涉企行政检查1项,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行业法治意识。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贯穿全行业全系统各项工作。一是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提高全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开展系统内学法。组织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推动全体工作人员知法守法。三是开展行业普法。利用“政务公开日”、“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行业法治意识。
(二)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放管服”改革成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调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与事业单位协调高效运转的意见》,建立厅机关与事业单位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审批事项1项,向自贸试验片区赋予24项审批权限;在全国率先开展国际道路运输延续行政许可“一单承诺制”;将25项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一网通办”,完善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制度,推行大件运输行政许可预约制,大件运输审批平均用时全国领先,审批窗口在省政务服务中心月度考核中始终位居前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及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全部完成。在省直部门率先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全年办理包容免罚案件487起,免罚9万余元,将包容免罚事项由30项扩充至105项,实现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全覆盖。四是开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1起,参加行政诉讼5起,无败诉,带头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五是推动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启动公路桥梁非现场执法营口试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动态联控监管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坚持依法行政,完善交通运输法制体系,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完成法律法规征求意见56件,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专项清理4次,《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和《辽宁省公路条例》的修正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推进《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的专项修改。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厅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废止13件、确定有效102件、列入修订计划23件,均经厅官网向社会公布;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10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应审尽审、应查尽查。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大额资金议事决策规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定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为我厅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四)创新行政审批新模式,全面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审批窗口在省政务服务中心月度考核中始终位居前列,大件运输审批平均用时全国领先。一是审批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推行大件运输行政许可预约制度,建立“窗口对门口”的政企合作新模式,全年受理办结大件运输许可3.5万余件,网办率、好评率均为100%。二是“一网通办”有效落实。全面梳理厅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下发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配套制度,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重点执法活动圆满完成,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印章适用和执法程序,修订完善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业执法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建省级行政执法专家库,针对《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开展4期全省视频培训,共2300人参加,进一步提高全省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开展重点执法活动。全年重点开展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交通运输领域群众意见较大的“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路域环境整治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盗采海砂专项整顿,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流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确定了检查事项1项,明确了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比例等内容,经省司法厅审核通过。二是动态调整完善了检查事项清单和两库清单。三是开发应用随机抽查软件。组织开发“双随机”抽查软件,随机抽取督查专家6名、试验检测机构21家,其中乙级机构9家、丙级机构12家,占全省总数的20%。四是强化检查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下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提出整改问题和时限,全部问题已整改完成,检查结果应用于2021年度机构信用评价。五是全面进行公示。检查计划、检查通知、“两库一清单”、检查结果在厅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多形式开展行政权力监督,执法整治经验被部在全国推广,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采取自评自查、网上评查、案卷评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全省28个市、县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查执法案卷1240余份,发现执法问题310余处,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全省超限检测站(点)收费自查自纠,先后开展2次督导检查,排查出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390项,全部整改到位,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9件,依法依规处理执法人员41人。中国交通报和部网站同步宣传了我省专项整治成果,两项经验在全国推广。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省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部及8890平台转办的投诉举报案件,公布执法监督电话,完成12328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工作。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辽宁电视台报道70余次,辽宁日报发稿28篇,中国交通报发稿21篇,省厅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69条。
二、存在的问题
1.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不均衡。一是个别地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未完全整合,继续按照改革前体制开展工作。部分地区执法队领导班子未配备齐全,暂由改革前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工作。二是综合执法机构性质不明确。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身份性质涵盖了公务员、参公、事业等多种类型;经费来源渠道还不统一,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三是执法人员岗位调整跨度较大,职业技能轮训培训力度不够,部分执法人员不适应当前执法工作岗位。
2.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有待加强。二是部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装备设备配备不到位。由于经费等各方面原因,执法装备配备不足、损坏修复不及时现象较多。三是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如案件名称结构、法律术语不准确,证据分类、文书应用及关键要素认定错误,案卷制作未能跟上法律修改。
3.执法人员“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全省执法人员40岁以上占总人数的74.7%,其中50岁以上占32.8%,甚至部分地区执法队平均年龄51岁,参与一线执法意愿和能力不足。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行政审批工作。一是抓好窗口服务工作。持续加强窗口队伍建设,走访重点企业,开展“预约式”服务。二是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运政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统一认证、数据互联,完成辽宁省水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与“辽事通”进行对接,研究扩大“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使用范围。三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各市、县取消、承接情况的监督指导,解决基层审批乱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法制建设。组织推动《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论证,为条例修改做好必要准备。加强厅规范性文件清理,适应我省交通运输改革发展需要。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新梳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以及厅权责事项清单,加强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三是加强普法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全行业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四是抓好交通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应诉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五是开展执法评议。定期考评和监督各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理顺省、市、县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发挥省级行政执法培训专家作用,开展全省执法培训。修订完善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提升行业执法水平。二是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开展以路警联合执法、源头监管、车辆非法改装治理和公路桥梁通行安全智能监管执法系统建设应用为重点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