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 2020-05-13 16:05:00 打印文本

 

  辽交行审〔2020146 

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1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0515-31 

  三、活动安排 

  各单位、部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避免人员聚集,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1.开展网上宣传。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重点宣传我省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成效,以及交通运输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出台的相关举措。(责任部门:厅行审处,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厅规划处、财审处、公水处、运输处、安质处) 

  2.解读办事指南。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和大件运输审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动漫、图表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责任部门:厅行审处,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厅规划处、财审处、公水处、运输处、安质处) 

  3.实时网络答疑。参加辽宁政务服务网开展的在线答疑工作,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相关惠民政策及办事流程等,解难答疑,加强与群众互动。(责任部门:厅行审处,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厅规划处、财审处、公水处、运输处、安质处) 

  4.悬挂宣传标语。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广泛征集现场宣传横幅标语,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深刻、口号响亮,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及厅机关、发展中心、服务中心楼梯外墙悬挂,展现我厅为民服务精神风貌。(责任部门:厅行审处,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厅办公室、政法处) 

  5.摆放宣传海报。组织制作“易拉宝”式宣传海报1幅,在政务服务中心展示,用简明扼要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图片,充分展现我厅政务服务特色和工作成效。海报尺寸:高180cm*80cm;材质:PVC,不带支架。(责任部门:厅行审处、政法处) 

  6.制作宣传视频。制作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成效及亮点的宣传视频,在厅机关及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办公楼LED大屏循环播放,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对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工作的认可、支持与理解。(责任部门:厅行审处、政法处、办公室) 

  7.开展网上调查。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于515日在省厅门户网发布《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全面倾听民意,充分吸纳民智,确保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管用好用。(责任部门:厅行审处、服务中心)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有序衔接、协同开展,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注重实效。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从工作实际出发,活动形式符合本单位和部门实际,宣传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助力企业发展,重点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及惠民利民政策和办事流程等。 

  3.做好总结。各单位、部门于513日下班前向厅行政审批处报送拟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横幅标语口号等材料,已在网上发布的,报送链接地址。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情况,于52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杨超           电话:23868221 

       电子邮箱:lnjttfgc@163.com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11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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