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9年5月15日
各单位、部门要围绕活动主体,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政务公开、重要政策措施等宣传解读、征求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1.厅行政审批处组织厅直单位参加省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宣传活动,宣传交通运输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措施,并开展现场答疑和资料发放工作。
2.厅政法处会同行审处,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宣传海报1幅,制作2分钟宣传短片1部。海报尺寸:高180cm*宽80cm;材质:PVC,不带支架。短片分辨率:1080P(1920*1080);文件格式:mp4。同时,围绕本次宣传活动内容,向驻中心各部门广泛征集现场宣传横幅标语,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深刻,能够反映省级政务服务工作实际。
3.省发展中心、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企业送政策、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围绕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问题,公开单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等内容,宣传交通运输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措施,宣传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并为群众答疑、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和宣传资料。
4.省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报社、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可采用发表文章、接受采访等方式,积极参与活动。
5.省服务中心负责在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及时发布“5.15政务公开日”相关宣传信息。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注重实效。活动形式符合本单位和部门实际,宣传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助力企业发展,重点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惠民政策及办事流程等。
2.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厅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情况,于5月21 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徐进伏 电话:23868221
电子邮箱:lnjttfgc@163.com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