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行业降低企业成本 扶持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我厅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了减低企业成本、扶持企业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积极落实省政府简政放权一系列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涉企审批,努力做到能取消和下放的坚决取消和下放,能后置监管的,全部后置监管,努力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我厅先后调整和取消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职权项目45项,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将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办理,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二是推行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根据服务对象在一定时限内补齐所有欠缺材料的书面承诺,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同时进行公示,按照正常审批流程办理。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手续,开辟了超限运输审批的“绿色通道”。将超限运输行政审批从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到最长5个工作日,90%以上的超限运输行政审批提速成为即办件,做到立等可取,大大方便了企业办事,对满足道路通行条件的超限运输车辆,适当放宽通行时限,涉及国防工业、经济民生的重点设施设备的运输审批,坚持特事特办。对诚信记录好、业务量大的道路运输企业发放季度或半年期《通行证》,有的还做到了上门服务,现场办公。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制度,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出租汽车经营资质证核发”等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减少前置性审批,推行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对分离,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
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们为了打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硬环境”,加大了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全年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255亿元,同比增长5%。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项目审批、补助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力度,积极支持省交投集团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建设,争取明年建成通车,同时今年要确保丹东大东港疏港高速公路年内建成通车,这两条路都是属于高速公路断头路。
二是加快绕城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重点实施国道京哈线葫芦岛段等绕城路改造70公里,朝阳龙凤山景区连接线等产业路、旅游路80公里,解决公路穿城而过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积极改善产业园区企业出行条件,促进旅游景区开发。
三是积极支持物流园区和客运企业发展,投资补助资金5200万元,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和客运站改造,并加强项目前期指导,促进物流企业和客运企业发展。
三、扶持企业发展,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城市公交、甩挂运输、节能减排等方面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特点,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加快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补贴机制工作,出台制度化的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补偿办法,逐步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政策性亏损评估及补贴制度。制定辽吉黑蒙“三省一区”培育发展物流企业联盟指导意见,研究组建“三省一区”物流企业联盟。支持“互联网+”交通运输物流新业态,推进道路运输无车承运人试点和甩挂运输试点,确保平台型物流企业和企业联盟发展。支持运输、邮政、供销企业利用农村客运班线开展小件快运业务,推进交邮、交供合作农村物流试点项目建设。
二是有条件放宽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鼓励交通运输企业规模化、网络化、社会化发展,创新流通方式、畅通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鼓励集装箱运输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给予优惠。
2017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省172家企业的9886辆集装箱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通行集装箱车辆76.8万台次,共为集装箱货运企业减免通行费4126万元。对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去年全省共通行绿色通道车辆110.3万台次,免收物流企业通行费2.58亿元。
三是减免企业相关税费。2017年4月1日起,我们将执行国家规定,停止收取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预计每年减少企业负担588万元,8月督促大连港停收货物港务费,预计每年减少企业负担2000万元。
四、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步伐,有效提高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调整、服务经济升级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辽满欧”综合大通道建设,探索综合运输、甩挂运输及多式联运建设,截止到目前,“辽满欧”大通道发出543班列,完成运量4.7万TEU,与“辽满欧”大通道衔接的辽鲁海货甩挂运输9家试点企业已经运行5482台次,预计提高运输效率15%,获得国家补助资金4600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客运企业购买商务车型并进行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实现门到门运输和定制运输的服务方式,降低企业的运输成本、提高企业运输能力、丰富企业的运输服务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客运站,依托现有的客运资源,开展“运游结合、运邮一体”的服务模式,依托现有场站建设旅游集散中心、邮件集散中心,提供房屋租赁、门票代售、小件快递等延伸服务;优化城市配送管理,配合省公安厅和地方政府,为规模化经营、品牌知名度高、服务质量优的城市配送企业提供车辆通行优先政策,努力解决城市物流“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
全力推进绿色交通省建设,构建了6大类、15个子项、387个绿色支撑项目,为企业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6.7亿元。联合财政设立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给予新增天然气公交车每台2万元补贴。
五、规范执法,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实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本着统筹协调、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今年重点开展整治政务环境方面、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整治执法环境、整治市场准入五项专项整治活动。围绕交通系统确定的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对营商环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制定整改目标和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针对交通行业乱罚款问题,我厅认真总结分析200多种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标准,规范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实施罚缴分离,杜绝乱罚款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人员处罚随意性。从2016年9月起,全国统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行动以来,我们与公安部门联动,规范执法程序,全省路政系统只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由公安部门处罚、扣分,仅此一项全省大约减少罚款5000万元,对治理公路三乱,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建设良好运输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阶段,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竭尽全力做好交通行业的各项涉企工作,努力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好我们的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