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信息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 2020-08-10 19:08:00 打印文本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厅行政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厅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分四部分,分别是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审查对象和标准、审查程序和审查方式、有关工作要求。核心是确保我厅相关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释放全省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夯实工作责任,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定期开展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评估,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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