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交执监规〔2024〕6号
信息来源:厅执法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4-02-19 09:15:51 打印文本

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工作,规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治超执法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治超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办法》,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