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7-05 11:19:20 打印文本

  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启用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相关单位和部门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等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道路客运”改革创新发展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包车标志牌备案便捷性、时效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启用省内(市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

  二、主要内容

  自2024年7月7日起,省内(市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启动试运行,期间,电子标志牌与纸质标志牌同步使用。自9月1日起,电子标志牌正式启用。

  包车客运企业可通过登录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系统或下载“运证通”APP填报车牌号码、始发地、目的地、主要途经地、时间等运次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标志牌。驾驶员可通过下载“运证通”APP在线查看,并在行程中携带展示。执法人员可查看驾驶员“运证通”APP展示的电子标志牌,并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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