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衔接城市交通枢纽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等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科技创新处 发布时间:2023-10-10 14:27:07 打印文本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3]27号)要求,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和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共同编制了《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衔接城市交通枢纽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汽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开通(调整)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碳排放量测算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编制完毕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可参照所附《辽宁省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可以以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王珂

  联系电话:024-23849482     邮箱:1005944508@qq.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