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港口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等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科技创新处 发布时间: 2024-09-26 15:11:58 打印文本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3〕27号)要求,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了《港口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港口危险货物重大风险辨识管控要求(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编制完毕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可参照所附《辽宁省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可以以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吕伟

  联系电话:0411-84310395,邮箱:gkjlvw@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邮编:1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