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地方标准《普通公路沥青路面典型路段使用效果评价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科技创新处 发布时间: 2024-11-06 16:25:39 打印文本

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3〕27号)要求,沈阳建筑大学主持起草了《普通公路沥青路面典型路段使用效果评价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编制完毕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包括生产、销售、使用、科研、高校、检验、认证、管理等行业的单位或个人),意见可参照所附《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反馈。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可以以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杨野13898166213

  邮箱:809618588@qq.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沈阳建筑大学,邮政编码:11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