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社会意见公告

信息来源:厅财务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25-01-23 14:33:21 打印文本

  为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实施方案》(征求社会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10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和渠道

  1.信函: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收,邮编:110000

  2.电话:024—23868225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3.电子信箱:lnsjttcsc@163.com

  附件:1.辽宁省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实施方案(征求社会意见稿)

  2.文件解读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