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5-09-12 15:25:08 打印文本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在7月1日征求意见后,省厅组织专家对有关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细化了有关技术设备要求,对《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逾期不予采纳。为便于联系,反馈意见材料应说明具体修改意见,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名义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馈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电话:024-23878036;电子邮箱:lnjttjsc@163.com。

  附件: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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