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 嘉宾: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戈
    •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 单位: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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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22-09-30 09:01:00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了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刘戈副主任,请他为大家解读辽宁省人大近期发布的《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刘副主任,您好!

    • 刘戈 2022-09-30 09:02: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2022-09-30 09:03:00

        我们知道,港口作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辽宁是东北地区唯一沿海省份,可以说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刘副主任能否先为我们介绍一下目前我省港口的基本情况?

    • 刘戈 2022-09-30 09:06:00

        好的。我省全省大陆海岸线全长2110公里,岛屿岸线长622公里。截至2021年底,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 44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 249个,已形成以大连港、营口港为主要港口,丹东港、锦州港、盘锦港、葫芦岛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的分层次发展格局。沿海水路运输是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希望所在。沿海港口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龙头,是我省参与“一带一路”、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核心载体,对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能源、原材料以及产品运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保障。

    • 主持人 2022-09-30 09:07:00

        7月27日,《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本次《规定》修订的背景。

    • 刘戈 2022-09-30 09:11: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港口发展,多次亲临港口视察,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交通运输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世界先进的世界一流港口。党和国家对新时代港口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一版港口管理规定于2004年发布,施行至今已近20年,在提高我省港口管理水平、促进港口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我省港口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近些年来交通运输部对港口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多次更新,进一步规范了岸线使用、港口建设以及经营行为,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同时,我省港口所处的内外发展环境、承担的角色使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等发生了明显变化,急需重新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职责、管理要求。此次《规定》修订,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的深入体现,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坚定需要,也是服务辽宁经济发展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需要。

    • 主持人 2022-09-30 09:12:00

        听了您的介绍,感觉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对《规定》进行全面修订是非常必要的。请问修订后的《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刘戈 2022-09-30 09:20:00

        《规定》共三十二条,从港口规划、建设、经营、安全以及智慧绿色发展等多个方面,将新时代下港口高质量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对更好发挥港口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统筹发展,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

        《规定》更加注重统筹发展,做好顶层设计,构建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一是明确了港口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和目标,要实现统筹规划、安全便捷、智慧绿色、集约高效。二是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港口和临港产业协调发展,支持和推动港口共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内陆物流基地布局,构建东北海陆大通道。三是要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齐抓共管,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港口管理工作。四是强化港口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明确规划编制的程序,规范港口开发建设,引导港口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二)加强管理,规范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

        《规定》着重强调了要依法加强对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一是强调了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注重深水深用,节约高效,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自用码头向社会开放经营。二是明确了非深水岸线的审批权限划分,将1万吨级及以下泊位的非深水岸线审批确定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三是防止垄断经营,要求港口经营人依法经营,提供安全、公平、便捷、优质的服务,禁止港口经营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排斥其他竞争者或强迫他人接受其提供的港口服务等不正当行为。四是强化对港口收费的监管,要求港口经营人遵守国家有关港口收费价格政策,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进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等价格主管部门要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科学发展,建设智慧、绿色港口

        《规定》适应港口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建设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充分体现了时代特点。一是对船舶污染物接收、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以及港口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调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岸电建设和使用。二是鼓励港口经营人在港口生产运营、口岸通关等方面推动智能化建设,建立综合运输公共服务平台,以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全链条、各环节的智能化。

        (四)协同监管,维护港口安全运营

        《规定》中增加了港口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一是强调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港口经营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二是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港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要求交通、应急、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管。三是明确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规范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危险货物储存等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法律责任。

    • 主持人 2022-09-30 09:22:00

        好的,非常感谢刘副主任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们详细解读了《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 刘戈 2022-09-30 09:23:00

        谢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对辽宁港航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