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名单的通知(辽交服务〔2024〕36号)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30 12:06:27

各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辽宁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辽交发展〔2022〕130号)要求,省厅组织专家对开展第一批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的县(区)进行了验收,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辽阳市弓长岭区、盘锦市大洼区2个县区符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要求,现予以公布,并授予“辽宁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同时,按照《辽宁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落实奖补政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城乡运游融合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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