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落实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公告

信息来源:厅科技创新处 发布时间: 2025-05-16 18:59:46 打印文本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补贴实施工作,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辽交科技发〔2025〕6号),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024-23868192

  沈阳市:024-23911894;

  鞍山市:0412-5893026;

  抚顺市:024-57505106;

  本溪市:024-43563010;

  丹东市:0415-3153036;

  锦州市:0416-3880796;

  营口市:0417-2800343;

  阜新市:0418-6626997;

  辽阳市:18241976111;

  铁岭市:024-72813066;

  朝阳市:0421-2617908;

  盘锦市:0427-3825058;

  葫芦岛市:0429-3152336;

  沈抚示范区:024-67980116。

  附件1:《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附件2:《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附件3:《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一问一答

  附件4:《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明细表》

  附件5:《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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