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制定情况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系列文件和举措,持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指导规范招标投标管理。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对工程招标工作提出新要求;202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推动建设统一大市场贯彻落实意见,省纪委监委全面启动全省公共资源“一网交易”建设工作,省厅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后开发搭建“辽宁公路工程市场主体信息库”“辽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全省公路工程招标进入电子化新阶段。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省纪委监委工作要点提出完善贯通“一网交易”系统建设。为顺应招标投标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行业管理,固化电子招标交易规则,指导规范各方市场主体行为,研究制定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意见》主要依照现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先后组织省内专家多轮研讨,邀请交通运输部技术咨询单位和浙江、江西等先进省份行业专家座谈,并反复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发展中心、省交投集团及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围绕招标交易流程、招标条件设置、评标办法选取、评分权重设定、信息公示公开、行业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24条要求。
(一)招标交易流程。明确依法必招项目及养护工程达到依法必招规定标准的,招标活动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交易;明确招标公告发布载体、发布时限及备案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及各类保证金收缴比例要求。
(二)招标条件设置。顺应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工作要求,科学适当放宽招标条件设置,规范统一企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人员资格、信誉条件等设置要求,规范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和否决性条款设定要求。
(三)评标办法选取。规范勘察设计、施工、货物、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评标办法选取,明确提出施工类招标原则使用合理低价法,明确适用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范畴。
(四)评分权重设定。减少专家评分空间,在部颁标准文件基础上,加大企业客观评价评分,压减专家主观评审评分,统一企业信用评价赋分,规范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评标价评分权重。
(五)信息公示公开。明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合同公示等全过程发布载体和时限要求,规范公示公告主要内容。
(六)行业监管责任。明确招投标活动行业监管层级和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