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解读
《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已于2021年5月8日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2021年4月13日,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国清书记指出,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政府要带头诚信守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确保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统筹有序开展,加快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分为五部分十八条,分别是:
第一部分是持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包括五项内容,主要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交通运输地方法制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第二部分是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包括五项内容,主要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改进涉企监管、及时查处和整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第三部分是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包括四项内容,主要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
第四部分是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包括两项内容,主要为健全行业内部监督和加强外部监督。
第五部分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包括两项内容,主要为加强交通运输部门法制学习和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切实提高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对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和制度性创新成果,要在全行业及时共享通报、在全社会及时宣传报导,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