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交港航发〔2016〕448 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2016-12-06

效力状态:有效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丹东、营口市交通局,大连、锦州、盘锦、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绥中县港口与口岸局:

  为规范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我厅制订了《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交通厅

  2016年12月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