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交港航发〔2017〕312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2017-07-12
效力状态:有效
丹东、营口市交通局,大连、锦州、盘锦、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
为规范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厅制定了《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