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6-24 15:40:25 打印文本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不断提升我省驾培行业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功能,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辽宁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一)来电反馈:024-83210399

  (二)来信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clc.ysj@ln.gov.cn,或邮寄至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运政执法中心车辆技术与培训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三、注意事项

  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在意见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注明有关身份信息,并在意见材料后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