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总体要求(征求意见稿)》等2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科技创新处 发布时间: 2024-11-29 13:33:12 打印文本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4]15号)要求,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研究院、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总体要求(征求意见稿)》及《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通信接口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编制完毕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可参照所附《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可以以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沈阳标准化研究院刘阳

  联系电话:024-25892545邮箱:liuyang9060@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号,邮政编码:1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