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专项抽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4-09-27 17:49:19 打印文本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管,规范企业资质申报行为、保障企业市场从业能力,促进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按照《2024年省(中)直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辽司〔2024〕5号),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

  《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辽交公水规〔2022〕1号)

  二、抽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取得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分别按照5%和10%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检查,被抽查企业名录见附件1、附件2。

  三、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工作由省厅统一部署,抽查工作由省厅相关执法人员及专家组成,计划于2024年9月底开始,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及监理企业提前整理好人员证件、社保证明、设备发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原件(可网查的现场网查),以备抽查。

  2.各相关企业应按照资质标准,做好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确保持续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现场检查工作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双随机”现场检查表

  2.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现场检查表

  3.公路养护作业单位2023年审批名录

  4.公路工程监理企业2023年审批名录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27日